主旨: | 檢送「113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份,請惠予協助宣導並轉知所屬單位踴躍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鼓勵市民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包括幼幼客語闖通關、基礎級暨初級、中級暨中高級、高級與專業級),促進市民了解客家語言、文化之美,增進學生及市民學習客語體驗,以提高報考客語能力認證之意願,特訂定旨揭計畫。 |
二、 | 考試資訊: |
(一) | 客語能力全國認證考試日期(日期暫定,請依客委會公告為準): |
1、 | 幼幼客語闖通關:113年1月14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星期日)止 (採園所預約制)。 |
2、 | 基礎級暨初級(全國場):113年9月7日(星期六)、113年9月15日(星期日)。 |
3、 | 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桃園場):113年3月16日(星期六)。 |
4、 | 中級暨中高級:113年3月23日(星期六)、113年10月5日(星期六)。 |
5、 | 高級:113年10月5日(星期六)。 |
6、 | 專業級:資訊尚未公告,請至客家委員會官網查詢。 |
(二) | 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地點: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桃園區考場。 |
(三) | 多梯次認證等考試資訊以客家委員會公告為主。 |
三、 | 申請資格:以本市機關(構)學校、區公所、農漁會、立案之民間團體、公司行號及醫療院所等為申請單位(里長組隊報名以區公所為受理申請單位)。 |
四、 | 申請規定及補助項目、額度: |
(一) | 10人以上組隊報考(若為報考幼幼闖通關需內含至少5位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100元/人)及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
(二) | 15人以上組隊報考(若為報考幼幼闖通關需內含至少8位報考者),補助項目說明如下: |
1、 | 報名費。 |
2、 | 餐費(100元/人)。 |
3、 | 車資:每台遊覽車上限8,000元。 |
4、 | 工作費:每人200元/時,幼幼客語闖通關、基礎級暨初級認證上限800元;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及專業級認證上限1,600元(原則上團體報考人數為40位以下至多得核給1人,以此類推)。 |
5、 | 保險費:上限100元/人。 |
6、 | 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
(三) | 幼幼闖通關認證及19歲以下免報名費故不予補助,20歲以上報名費每人250元(報名費依客委會簡章核實支付),核銷時檢具到考證明。 |
(四) | 以上補助項目及基準請詳閱計畫內容規定,核銷時需檢據覈實支付,且雜支之核銷經費,至多以其他各項目實際支出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
五、 | 檢附「113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份,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局官網( https://www.hakka.tycg.gov.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