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575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575D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胡小姐(電話:02-77367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