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59841B號函辦理。 |
二、 | 請各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
三、 | 本案報名訊息摘要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一) | 初審推薦時間:自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起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 |
(二) | 受理報名單位: |
1、 | 高中組:請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頁http://pea.ncyu.edu.tw/ 線上報名),下載報名資料(格式詳如附件1至4)及相關佐證資料一式2份,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辦理初審工作。(免備文,以掛號形式,信件上加註總統教育獎初審報名資料) |
2、 | 國中組及國小組: |
(1) | 網路報名: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頁https://pea.ncyu.edu.tw/ 線上報名)。 |
(2) | 郵寄紙本資料:請下載報名資料(格式詳如附件1至4)及相關佐證資料(依序整理,以長尾固定)一式2份於收件期限前,逕寄(送)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小教務主任謝文堯主任(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彙辦,聯絡電話:(03)493-7563分機210。 |
四、 | 本案國中組及國小組初審通過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複審輔導會議」,將透過系統性輔導策略,引進專家學者提供指導,會議時程另案通知。 |
五、 | 為鼓勵學生正向積極好品格,並感謝輔導教師辛勞,關於受推薦學生及推薦學生參選之師長(輔導教師),核敘獎勵如下: |
(一) | 受推薦學生: |
1、 | 高中職學生:各高中職推薦參選學生未通過國教署初審者,請學校核予該生嘉獎1次;通過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並請學校核予該生小功l次;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請學校核予大功1次,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萬2,000元整。 |
2、 | 國中學生:各國中推薦參選學生未通過本市初審者,請學校核予該生嘉獎1次;通過本市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8,000元整,並請學校核予小功1次;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請學校核予大功1次,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萬2,000元整。 |
3、 | 國小學生:對於參選學生請各校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通過初審學生,由本局頒贈通過紀念獎牌1只及獎助學金8,000元整;通過複審為「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本局另頒贈獎助學金1萬2,000元整。 |
(二) | 輔導教師: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擬核敘獎勵如下: |
1、 | 高中職教師:推薦學生參加國教署初審之教師核予獎狀1紙1名;推薦學生通過國教署初審而未獲「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1次2名;輔導學生通過複審獲選為「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2次3名。活動結束後,請學校將獎狀名單報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
2、 | 國中小教師:推薦學生參加本市初審之師長核予獎狀1紙1名;推薦學生通過本市初審而未獲「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1次2名;輔導學生通過複審獲選為「總統教育獎」之師長核敘嘉獎2次3名。活動結束後,請學校將獎狀名單報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