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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9-01-31 | 點閱數: 424

一、依據本局108年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計畫辦理。
二、提供本局製作之107年美術創作競賽優勝作品專輯作為本競賽參考。
三、辦理方式,詳如活動辦法,摘錄如下:
(一)畫作繪製內容:參賽者將統一發票兌獎新制、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雲端發票自動化對獎、地方稅三大稅開徵訊息、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重要稅制及稅政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5月20日下午5時止。
(三)報名對象: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3至6年級學生及本市滿15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報名方式: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即完成報名。
(五)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股務行政股。
(六)參賽組別及獎項: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社會組,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6分)、優等(5分)、佳作(3分)),其獎項及名額如下:
1、國小組
(1)特優獎3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優等獎8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佳作獎2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2、國中組
(1)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3、社會組
(1)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
(2)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
(3)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
4、詳情請洽本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