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第1學期「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112年12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96094A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內容: |
(一) | 供青少年表演舞台,國中學生與本校學生以聯演合作形式,展現年輕學子活潑與才華一面,紓解課業壓力。 |
(二) | 凡公私立學校國中生只要敢秀愛現者,可採個人或團體報名參加。 |
(三) | 參加辦法:請參閱附件活動辦法,即日起報名至12月4日(星期一)止。 |
(四) | 補助及獎勵: |
1、 | 演出學生每人提供100元交通費補助。 |
2、 | 演出後每人頒發1只演出證明及摸彩券乙張。 |
(五) | 展演地點:高雄市中華藝術學校北校區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78號)。 |
三、 | 檢附「天聲歌手94愛唱歌」邀演辦法及活動DM乙份,敬請惠予公告宣導鼓勵學生踴躍報名。 |
四、 | 本案聯絡人:中華藝校音樂科主任(電話:07-5549696分機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