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8年1月18日桃市體彥字第1080054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三、比賽日期:108年5月11日(星期六)。
四、報名日期:自108年3月11日(星期一)起至108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旨揭賽會競賽規程逕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