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58
  • slider image 723
  • slider image 716
  • slider image 708
  • slider image 712
  • slider image 702
  • slider image 692
  • slider image 688
  • slider image 683
  • slider image 679
  • slider image 675
  • slider image 671
  •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1
  • slider image 656
  • slider image 652
  • slider image 648
  • slider image 644
  • slider image 635
  • slider image 625
  • slider image 621
  • slider image 617
:::
公告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 | 2023-09-23 | 點閱數: 253
主旨: 再次宣達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2023第二屆雲之鄉-全國雲林籍仟萬冠名獎績優、清寒子女獎學金」助學活動一案,請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9月13日府教社二字第1122443146號函及本局112年6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20055610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 申請對象:凡雲林籍鄉親子弟(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在學學生(112學年度升二年級學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 獎助名額及申請條件:
1、 菁英學生組:國中50名、高中職5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無任何一學科70分以下),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2、 清寒學生組:國中100名、高中職10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65分以上、高中職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三) 獎助金額:每人每年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計每人3年共3萬元獎助學金。
(四) 檢附資料:獎助學金申請表、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上/下學期成績單、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特殊證明文件及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等資料,影本請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五)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9月25日(星期一)止,檢附上開資料,遞送或掛號郵寄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24141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8號3樓之6)審核。
三、 如有疑義,請洽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郭芳君秘書(電話:02-2981-8833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