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112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申請書、導師證明、申請學生清冊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間112年9月15日至112年10月13日止提出,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8月30日中市教學字第1120073505號函辦理。 |
二、 | 如有疑問,請逕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陳姝融,電話:04-22289111分機55151或臺中市崇倫國中承辦人魏國鼎組長,電話:04-23712324分機722。 |
三、 | 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