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意願送件,請於10/13(五)前將資料送至輔導室
一、 依據本市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生命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引導學生分享生活經驗,發展生命潛能,建立敘說生命故事之能力,營造熱愛生命的友善校園。
三、 實施方式如下:
(一) 申請學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本市公立國民中學每校 3Q主題至少擇1推薦1位。
(二) 申請方式:請參見報名規則說明(如附件) ,填寫報名表與受推薦學生優良事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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