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體育大學108年1月16日國體大保字第1081400005號函辦理。
二、旨揭增能課程為本校為獲教育部體育署補助聘任約用運動防護巡迴服務計畫學校之約用運動防護人員與專任運動教練所辦理。
三、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12月25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070043137號函所送研商學校運動防護體系輔導計畫相關事宜會議決議略以,旨揭課程開放中小學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參與,並得申請納入專任運動教練在職進修研習時數。
四、本案參加人員之核假請依本局107年4月27日桃教體字第1070031747號函由所屬單位本權責妥處。
五、檢附「壺鈴訓練於運動防護與運動訓練之應用與實作」增能課程活動資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