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涉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本年度考核項目「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 明定教職員參訓率90%以上 ,本局請委請大華國小辦理旨揭研習,先予敘明。
二、本次研習將於112年7月5日(星期三) 上午9時至12時依參訓對象同時段辦理3場次,後續將另案提供前開3場次研習課程錄製影片,供學校提供教職員參訓參考運用,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 第一場次:
1、 主題:校長在學生自殺自傷防治的角色及任務。
2、 講師:蕭毓文教師。
3、 參訓對象:校長。
(二) 第二場次:
1、 主題:學輔人員在學生自殺自傷防治的角色及任務。
2、 講師:內壢高中秦羽力主任。
3、 參訓對象: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學務處暨輔導室行政人員及專輔教師。
(三) 第三場次:
1、 主題:一般教師在學生自殺自傷防治的角色及任務。
2、 講師:陽明高中徐雨堤主任
3、 參訓對象:一般教師。
四、 本次研習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各校參與人員,於112年6月15日(星期四)至112年7月4日(星期二)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Google Meeting會議代碼將公告於前揭研習報名網頁及大華國小網站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