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2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
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24日桃教資字第11200310682號函辧理。
二、申請研究團隊可參考下列研究方向,但不限所列舉之研究項目,
配合實際服務之教育現場狀況,擬定研究計畫,惟均需經審查通過後方給予補助。
三、申請研究類別:
(一) 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擬定科學研究專題並輔導中小學生積極投入科學展覽研究活動。
『請貴校預計下學年度參加科展的團隊務必參加。』
(二) 108課綱:科學教材、教法及評量等專題研究。
(三) 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各區域特性之科學教學資源調查、鄉土性科學教材的研究。
(四) 其他有關科學教育專題之研究(如能源、生態調查、永續、數學、防災、海洋教育等)。
四、申請單位:以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可一人或組織團隊工作坊,每隊最多以四人為限。
五、辦理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
六、申請方式:
(一) 各校申請計畫請於112年6月14日(二)(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前逕送(寄)大坡國中,
計畫須附下列書面資料(A4紙張、縱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12):
1、報名表(計畫附件一)
2、計畫主持人資料表(計畫附件二)
3、計畫摘要(計畫附件三)
4、經費概算表(計畫附件四)
5、授權書(計畫附件五)
(二) 初審於112年6月16日(五)上午9:00於大坡國中會議室進行,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
(口頭報告時間為5至10分鐘),審查重點如下:
1、計畫主題之適切性、多元性及創新性。
2、研究內容及方法之可行性。
3、預期完成之項目、具體成果及效益。
4、主持人研究表現、執行計畫能力及過去執行成效。
5、經費及人力之合理性。
七、凡通過審查之學校請於112年11月31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子檔光碟(含ptt檔)
及原始支出憑證簿,逕送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逾時取消補助),
再由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辦理經費核撥核銷。
八、預定於112年12月底前辧理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料外,
並由各研究團隊進行成果報告,聘請評審進行評選。
九、參與本活動之初審及複審人員,請貴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假登記。
十、附件檢附桃園市112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教師進行科學教育專題研究計畫(內含申請相關表件)。
十一、本案計畫聯絡人:大坡國中陳淑芳教務主任及陳央才組長,電話:03-4768350分機210或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