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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人事徵聘 | 2023-04-24 | 點閱數: 24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規定(如附件1)辦理。

二、旨揭遴選計畫內容摘錄如下:

  (委員名額與任期:

    1、原住民族各族群代表十四人至十八人,其中各族群代表原則上各一人,

      並具該族群身分,且以設籍於本市者優先。

    2、專家學者三人至五人,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人。

    3、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4、前項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為二年;委員出缺所餘任期在一年以上者,

      得視實際需要,由本府原民局另依本計畫進行公開遴選,其任期至原任任期屆滿為止。

  (委員候選人條件:

    1、各族群代表:

      (具原住民身分。

      (設籍於本市,但本市任族群別無推薦人選者,得不限設籍於本市。

      (熱心族群服務或深諳原住民族事務聲譽卓著者。

    2、專家學者代表:

      (不限原住民身分。

      (不限設籍於本市。

      (對原住民族政策規劃、產業發展、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公共建設

        及土地資源利用與管理等各方面具專精、專門著作或有關創作享有相當評價者。

  (委員候選人推薦方式:

    1、機關推薦。

    2、民意代表推薦。

    3、原住民族團體或公司企業推薦。

    4、原住民個人推薦。

    5、候選人自我推薦。

  (遴選作業方式:

    1、公告及推薦期間:自公告日起算二十一天。請填妥推薦表,於112512日下午5時前

              親送或寄至本府原民局(以送達本府原民局收發人員時間為準,

              請自行預留寄送時間),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6樓。

    2、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承辦人員:03-33221016692江小姐。

      公告期間,視推薦情形得由本府原民局走訪本市各民意代表、

      現任發展委員及各族族群領袖等,蒐集相關意見、徵求合適人員、

      瞭解其意願、聽取未來願景及邀請參與遴選等。

三、檢送「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第二屆委員公開遴選計畫」1(如附件2)

  相關資訊亦公開於本局官網最新消息(https://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