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補助對象:
1、 參加112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原住民籍考生,且限就讀於111學年度之國民中學八年級、九年級;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專科學校五年制四、五年級;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級等在學學生得以申請。
2、 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15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3、 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二) 補助項目:
1、 交通費:
(1) 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2) 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3)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
2、 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3、 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原住民族族語老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三)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服務專線:
1、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電話:02-2341-8508)。
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電話:02-7749-3664)。
詳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