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單請參考附件,並留意以下報到相關事項
一、時間:錄取者於112年4月16日(星期日)上午8-10時,逾期以棄權論。
二、地點:本校學務處。
三、登記報到時必須繳交下列文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到)
(一)報到切結書。
(二)准考證或本人學生證(需有照片可辨別身分)。
(三)請本人親自到場,如本人無法親自到場則請受託人攜帶報到委託書(附件一),並出示證件。
四、成績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12年4月15(星期六)下午4時前,憑准考證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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