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報名日期為112年4月10日至6月9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 為9月2日(星期六),
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7日(星期日) ; 報名方式請搜尋「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
(htt ps://hakka.sce.ntnu.edu.tw/hakka/news/detail.php?107)。
二、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一) 112年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 實施計畫:
1、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2、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每台遊 覽車上限8,000元)、
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3、申請日期至112年6月16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 112年度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每單位限報1組、每組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
另每人限參加1組,且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2、團體報名有「報名認證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比率競 賽」兩種獎勵機制,
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
3、申請日期至112年7月10日(星期一)截止。
(三)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1、設籍桃園市民眾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1,000元 獎勵金。
2、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四) 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 要點:
1、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公假或補休,通過者 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2、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 提出申請,
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 之。
(五) 桃園市政府112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1、研習類別:實用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客語認 證首長班。
2、研習對象及人數: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 至少15人。
3、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 課。
(六)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 重複申請。
三、檢附旨揭文宣電子檔,區公所實體文宣另寄,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
/最新消息(https://www.hakka.tycg.gov.tw /home.jsp?id=9&parentpath=0,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