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雲林縣政府111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自112年2月15日(星期三)起至112年3月30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2月7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0933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雲林縣政府承辦人:謝巧莉,電話:05-5522404。 |
三、 | 檢附雲林縣政府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旨揭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雲林縣政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