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1月3日桃教中字第1110125687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本市教師英語專長能力,爰鼓勵貴校教師報名英語文測驗,
並於取得通過筆試或口試之證明者(二者通過亦可)向本局申請報名費補助。
三、上開申請資料請貴校於112年8月4日(星期五)前將本市
「111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學教師通過英語文檢測報名費統計調查表」、「報名費單據」、
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本1式2份(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人事主任職章)
寄逹富岡國中呂宗儒組長,俾憑辦理後續補助事宜。
四、檢附本市「111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學教師通過英語文檢測報名費統計調查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