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宣導112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12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84987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104年12月28日召開之「105年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本局111年12月28日桃教中字第1110125008號函諒達)。 |
三、 | 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20日、21日辦理,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3月9日至11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
四、 |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並請貴校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