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縮短貧富差距,落實推展科學教育,爰規劃辦理本活動,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全額免費戶外教學機會(含門票、交通、保險、膳費等費用)。
二、本活動參訪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適用對象為臺澎金馬地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社會福利團體與相關單位其所屬高中職、國中、國小經濟弱勢學生,敬請協助轉知所屬機關或團體並鼓勵其踴躍報名參加,有意願者請檢具公函,並先行填復以下資料,資料未備齊者將不予受理:
(一)活動計畫申請表。
(二)學生參訪名冊。
(三)匯款資料表(申請單位及廠商資料)。
(四)交通費與住宿費估價單(如有適用)。
三、倘以社會福利團體名義申請本計畫者,除檢具公函及填復活動計畫附件(含申請表、學生參訪名冊、匯款資料表等)外,需再檢附申請單位立案證書、組織章程等文件影本各1份,以資證明。
四、本案經本館函復貴單位同意申請後始能支付相關費用,未完成核定者無法支付相關費用;本館將依來函先後順序核定申請費用,經費有限,用完為止。附件提供兩種不同格式供貴單位申請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