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一、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者 3、具有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4、有文書工作經驗者優佳。
二、工作項目
1、協辦本校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本案係幹事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至108年07月09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惟約僱職務代理人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3、月薪:約34916元〈五等280薪點〉
三、注意事項
1、檢具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 (含自傳,需親自簽名、附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切結書(請下載附檔填寫)。 2、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7年9月5日前郵寄或送達本校人事室「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寄達恕不受理,請再以電話聯繫本校確認,以免遺漏,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3-4522494轉710或711。 4、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至108年07月09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惟約僱職務代理人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5、考試方式:電腦測驗、面試〈口試〉等。 6、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7、繳交之各項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