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1年12月14日桃警少字第111009752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 活動日期:112年2月4日13時30分至16時。
(二) 活動地點:中壢壢景町(延平路627號)。
(三)參加資格:本市未滿18歲之青少年。
參賽組別:1.國小及幼童組 2.青少年組-國中、高中、大一在學學生
活動內容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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