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6年9月14日警署刑防字第1060005235號函修正「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
(一) | 初賽徵稿日期:111年12月5日(星期一)至112年1月19日(星期四)。 |
(二) | 複賽活動日期、時間:112年2月4日(星期六)8至12時。 |
(三) | 複賽活動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8樓(本局警政大樓大禮堂)。 |
(四) | 參加對象:設籍(或學籍)於本市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青少年。 |
三、 | 活動內容: |
(一) | 初賽徵稿:徵選以手寫書法之作品,書寫主題以唐宋詩詞或不違反善良風俗之字句為限,並依學籍區分為國中組及高中組共2組別進行比賽,國中組共徵選42名,高中組共徵選21名參加複賽,並訂於112年2月1日於本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中公告獲選名單,並個別通知獲選人員參加複賽。 |
(二) | 複賽評選:國中組提供28字犯罪預防宣導標語共5則、高中組提供56字犯罪預防宣導標語共5則,參賽者皆各自擇1則於現場書寫,並將書寫完畢作品交由現場評審老師評選,前三名及佳作者酌予獎勵。 |
四、 | 報名方式: |
(一) | 網路下載報名表,檢附學生證影本、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符合參賽資格之文件,併同參賽作品,於收件期限內寄至指定收件地址。 |
(二) | 簡章索取:請至主辦單位網站(https://www.typd.gov.tw/JDP/)「公告訊息/警政新聞」或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下載。 |
(三) | 收件日期:111年12月5日(星期一)至112年1月19日(星期四)18時止。 |
(四) | 收件資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法網“揮揮”、“書”而不漏」書法比賽活動小組(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7樓)。 |
五、 | 獎項: |
(一) | 國中組42名及高中組21名獲選參加複賽者:於複賽報到完畢發放新臺幣(以下同)300元面額禮券。 |
(二) | 國、高中組第一名各1名:頒發獎盃1座、獎狀1紙及5,000元面額禮券。 |
(三) | 國、高中組第二名各2名:頒發獎盃1座、獎狀1紙及3,000元面額禮券。 |
(四) | 國、高中組第三名各3名:頒發獎盃1座、獎狀1紙及2,000元面額禮券。 |
(五) | 國中組佳作10名及高中組佳作5名:頒發獎狀1紙及獎品鋼珠筆1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