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代理(課)教師及第2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錄取公告
一、英文科(虛缺)、表演藝術科(鐘點代課)、童軍(鐘點代課)及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無人報名,從缺。
二、第3次招考代理(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缺額:
(一)英文科(虛缺)-1名。
(二)表演藝術科(鐘點代課)-1名。
(三)童軍科(鐘點代課)-1名。
(四)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1名。
報名日期:111年9月23日 10時至14時止
代理(課)教師招考資格: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招考資格: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三、詳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