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茲聘任下列人員為111學年度教評會委員:
當然委員:校長謝O修、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張O瑜
選舉委員:李O倫、吳O文、蘇O吉
陳O祥、葉O珍、羅O馨、
陳O恩、羅O德、謝O斌、
吳O玉、黃O宜、劉O薇、
何O賢、黃O清、江OO子、
蕭O盛
候補委員:陳O貝、陳O銘(行政)
林O萱、張O瑜、黃O瑩、
趙O祁、楊O盛、陳O麗、
羅O英、林O慧、陳O方、
林O玫、湯O凱(教師)
二、任期自111年9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
三、公告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