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7年12月10日桃市體彥字第1070994號函暨桃園市體育會藤球委員會107年11月30日桃藤委創字第107009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8年3月16至17日。
三、比賽地點:大同國小。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3月2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