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市石門國中。有意願參加本案研習之本校教職員同仁,請於8/12(五)前通知本校特教組#614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10日桃教特字第1110039896號函辦理。
二、 研習講師: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陳質采醫師。
三、 研習主題:情緒障礙學生的情緒行為問題輔導。
四、 研習日期:111年8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
五、 研習地點:石門國中3樓圖書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37號)。
六、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職員及家長,共計約80名。
七、 報名事宜:請於即日起至111/8/25(四)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登錄單位:桃園市/石門國中報名。
八、 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九、 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十、 聯絡人:特教組長,03-4713610分機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