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7月29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10027178A號函辦理。 |
二、 | 摘錄競賽辦法重點如下,其餘詳見適應體育微電影暨攝影競賽辦法: |
(一) | 微電影競賽參賽資格: |
1、 | 普特融合組:不限參賽者資格,拍攝內容為融合式體育課程或活動,包含:校園體育課程、運動社團活動、運動賽會參與等。 |
2、 | 愛動行動組:不限參賽者資格,拍攝內容為特殊教育學生之體育課程或活動,但非以融合方式進行者,包含:校園體育課程、運動社團活動、運動賽會參與等。 |
3、 | 快閃倡議組:不限參賽者資格,以30秒內短片,為校園適應體育議題進行倡議者。 |
(二) | 攝影競賽參賽資格: |
1、 | 國小組:111學年度在學之國小學生。 |
2、 | 國中組:111學年度在學之國中學生。 |
3、 | 高中職組:111學年度在學之高中職學生。 |
4、 | 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組別者。 |
(三) | 競賽主題:以「體育課中的融合參與」或「特殊教育學生運動平權」為主題,作品皆須包含特殊教育學生入鏡,且拍攝內容須為「校園」相關的體育活動(如:校園體育課程、運動社團活動、運動賽會參與等)。 |
(四)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2日(星期日)截止,逾時則不受理。 |
(五) | 報名方式:請先備妥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採google表單線上報名,將檔案及作品依表單指示上傳。 |
1、 | 微電影競賽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JLPTUFx7NDL9Zqz6A。 |
2、 | 攝影競賽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t9jkn8dbxKQ45THs8。 |
三、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周語軒專任助理,電話:(02)7749-6490;電子信箱:ape.ntnu@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