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委由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下稱安技中心)於111年8月17日至9
月21日期間,分區辦理「危害性化學品危害分類標示與通識措施說明會」相關研習活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勞檢處111年7月29日桃檢職字第1110009587號函暨職安署111年7月26日勞職衛2字第1111040238號函辦
理。
二、職安署為加強事業單位落實廠場化學品危害分類標示與通識措施,以保障勞工知悉化學品危害資訊之權利,委託安
題,請洽安技中心林玫君小姐,聯絡電話:(06)293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