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客委會111年4月29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444號函 及
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辦理。
二、旨案受理校(園)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請逕至該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
(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Immersion/Login.aspx)「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
【線上系統專區】填報申請資料。
三、本案補助經費將納入本府預算辦理,且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有偽造不實之情事,
應負法律責任,並撤銷補助,追繳已請領之補助款項。
四、相關資料,請逕至該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客語推廣類/
「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參閱。
五、檢附客家委員會函、客家委員會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 及
客家委員會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申請檢核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