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文有關民眾自國家發展委員會數位服務個人化平臺下載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資料」,其效力等同該會核發之通過認證證書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4650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4月1日原民教字第1110016389號函影本及函文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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