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07年8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487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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