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1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886號函辦理。
二、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 課程發展階段(111年8月1日至112 年7月31日):
1、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作,共同發展體驗課程。
2、補助藝文場館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等教育推廣活動,
提升教師運用場館資源及發展美感體驗課程之能力。
3、鼓勵前期種子學校持續精進體驗課程,或發展運用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
4、委請師資培育之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實施及修正後,
上傳至藝拍即合網站媒合系統。
(二)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111年8月1日至112 年7月31日):
1、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
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
2、本階段併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3、請貴校於111年4月8日至4月25日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https://1872.arte.gov.tw)
進行線上申請,並排優先順序,補助基準請參閱本實施計畫附件3。
三、檢附本實施計畫或請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https://1872.arte.gov.tw)/藝文體驗教育專區項下下載。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7736-5715、信箱:amily11121@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