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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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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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設字第11100212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10021280_ATTACH1.pdf、376735100E_1110021280_ATTACH2.jpg) |
主旨: | 檢送本府「防災士培訓課程海報」1份,請貴校(園)鼓勵所屬人員參與防災士培訓課程資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3月8日府消管字第1110059756號函辦理。 |
二、 | 內政部自107年起推廣防災士培訓課程,鼓勵民眾參與培訓,期能成為民間自主推動防救災工作之種子,教育單位之教職員及家長會亦為推廣重點。 |
三、 | 旨揭防災士簡介與培訓課程資訊等,請逕至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https://pdmcb.nfa.gov.tw/)/防災士培訓專區查詢。 |
正本: | 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