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桃園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公開授課與公開觀課基本知能,培訓教師專業回饋人才,
開放本市各國中小學校提出「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申請,
本研習全程6小時,申請之學校可依各校需求選擇研習日期,
「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將派員到校辦理,
申請方式請電洽本中心何老師,電話(03)3342351分機72。
三、本案執行期程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5月30日止,完整參與6小時培訓課程者,
可取得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並可取得參與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資格。
四、檢附「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實施計畫」一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