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彰化縣110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一案,請於111年3月1日至111年3月15日前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3月1日府教特字第1110068774A號函辦理。
二、紙本申請文件請於111年3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彰化縣立社頭國民中學許主任收(地址:511001彰化縣社頭鄉中興路1號,聯絡電話:04-8732047分機180),信封請加註「彰化縣自強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彰化縣政府承辦人:邱媚湘,聯絡電話:04-7531814。
四、檢附彰化縣政府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