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雲林縣政府110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30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2月15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10348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雲林縣政府承辦人:謝巧莉,電話:05-5522404。
三、檢附雲林縣政府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旨揭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至雲林縣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www.boe.ylc.edu.tw/~boe04/ylcboe03/grant/index.php?myday=999)。
【符合資格者請於3/11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