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及原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月28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10003253號函辦理。 二、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旨揭基金會聯繫窗口張先生,聯絡電話02-2567-1688分機127或112。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