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法官學院110年12月15日官院教平字第110000167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營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旨案訂於111年1月24日至26日辦理,假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國際會議廳,該學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
(二)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方式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指示調整,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人員,並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告。 |
(三) | 旨揭研習名額計160人,如曾參加法官學院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或進階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本次課程。 |
(四) | 報名時間訂於110年12月21日12時30分至111年1月4日17時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正取160人,備取20人,額滿後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
(五) | 錄取名單將在111年1月12日前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
(六) | 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
三、 |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法官學院承辦人李乃欣,聯絡電話:02-88664433#621。 |
四、 | 檢附課程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