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14日桃教中字第1100093770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內容: |
(一) | 主題:校園著作權-科技融入教學不得不面對的真相 |
(二) | 講師:威律法律事務所 魯忠翰律師 |
(三) | 時間:110年12月3日(星期五)13:30~15:30 |
(四) | 地點:平興國中會議室(A棟2F) |
三、 | 研習對象: |
(一) | 本市國中科技領域召集人(若領域召集人不克出席,請務必遴派科技領域其他教師代為出席)。 |
(二) | 本市科技領域輔導團員。 |
(三) | 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教師。 |
四、 | 其他事項: |
(一) | 惠請轉知貴校科技領域召集人及科技輔導團員準時出席,並准予公差(假)登記。 |
(二) | 參與人員所遺留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各校遴派參與人員之公排代費用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經費有所不足再由教育局補助。課務排代每校以一人為限(不包括輔導團員),若有其他同校教師參與,得於課務自理情形下擇日補休。 |
(三) | 科技輔導團員之差旅費及公排代費用由本市教育局110學年度精進計畫統籌支應。 |
(四) | 請參與人員於12月2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查詢活動標題:「科技領域召集人研習:校園著作權-科技融入教學不得不面對的真相」。 |
(五) | 因校內停車格有限,建議共乘或搭乘大眾運工具。若校內停車格已滿,可停環南路路邊收費停車格或乙未戰爭紀念公園地下停車場。 |
(六) | 研習地點請見附件「校園平面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