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有關「公教人員出差住宿、辦理活動及會議等,請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共同響應綠色生活,並申報綠色採購金額」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10月13日府環永字第1100263215號函辦理。 |
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環保標章旅館、旅行社、餐館及育樂場所,針對業者之環境管理、節能措施、省水措施、綠色採購、一次用產品減量與廢棄物減量及污染防治訂定規格標準,截至110年10月8日止,全國環保標章旅館、旅行社、餐館及育樂場所已達77家,響應全民綠生活政策並落實各項環保措施。 |
三、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將環保標章旅館、旅行社、餐館及育樂場所納入機關綠色採購範圍,各機關辦理活動或出差住宿,請於「綠色生活資訊網」進行申報,以提升整體綠色採購績效。 |
四、 | 除公務行程外,個人旅遊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旅行社、餐館及育樂場所不僅有多重優惠,還可以享受優質服務,例如可享有環保房型住宿優惠專案等。另外,還有環保集點相關優惠活動,可用綠點折抵環保標章旅館、旅行社、餐館及育樂場所等費用。 |
五、 | 環保標章旅館、旅行社、餐館及育樂場所等相關資訊請上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s://greenliving.epa.gov.tw/)查詢。環保集點相關優惠及活動內容請上環保集點網站(https://www.greenpoint.org.tw/)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