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茲聘任下列人員為110學年度公務人員(含醫事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
主 席:陳O銘
當然委員:謝O玲
委 員:陳O銘
李O穎
李O君(具公務員協會會員身分之指定委員)
曾O亮(票選)
徐O平(票選)
涂O鴻(票選)
後補委員:莊O揚、陳O珠、邱O貞(票選)
二、任期自110年9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止。
三、公告轉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0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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