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1366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學校落實執行「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於110年2月5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及本署主管學校代表研商蒐整現場執行之問題與建議後,邀請專家學者審視,
製成「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現場執行 Q & A。
三、有關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本局業以109年6月3日桃教小字第1090046532號函知貴校,
需確依109年05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56105號頒「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執行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活動事宜。
四、相關疑義可逕洽本局各教育階段承辦人:高中教育科:謝瑞君(3322101#7592);
國中教育科:魏本玹(3322101#7523);國小教育科:余豪傑(3322101#7417)。
五、檢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現場執行 Q & A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