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107年10月31日107拳總宮字第267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日期:108年3月17日。 (二)活動地點:臺北體育館(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 三、檢附競賽規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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