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7年9月20日桃教學字第1070078278號函續辦。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與對象及限制:本市國中教師(含校長、主任、組長、導師、輔導教師及各領域教師,不含職員),請各校鼓勵輔導老師與九年級導師踴躍報名。每人至多參加二場為原則,每場每校以兩名為限,各場次額滿為止。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1、107年11月21日(三)於永平工商(教師場)。
2、107年11月28日(三)於新生醫專(教師場)。
3、107年11月30日(三)於建行科大(主任場)。
4、107年12月12日(三)於新興高中(教師場)。
5、107年12月26日(三)於育達高中(教師場)。
6、108年01月11日(三)於大興高中(校長場)。
7、108年03月20日(三)於永平工商(教師場)。
(三)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開課單位:平南國中),並依各場次規定完成報名程序。
三、本市所屬學校請准予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以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由各校教務處協助安排代理代課,代課鐘點費由各校人事費支應,如有不足,則依相關規定向本局申請。其餘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