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人事總處110年6月9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535號函辦理。 |
二、 | 「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土銀依約承作至110年6月30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土銀再度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 |
三、 | 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育嬰留職停薪人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及連續服務滿2學年之公立高中(職)以下代理老師)。 |
四、 | 本貸款係徵選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由借款人全額負擔,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並不涉入處理,本貸款係由土銀自負貸款風險管理責任,依借款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銀行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
五、 | 本貸款相關資訊及辦理方式請逕至土銀網站「個金單一服務平台」(https://oi.landbank.com.tw/)或洽詢該銀行各分行辦理,洽詢電話:02-2314-6633或0800-231-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