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5月14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00017337號函辦理。 |
二、 | 本局110年5月14日桃教體字第1100043588號函諒達,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及水情持續嚴峻,學校游泳池(含委外營運泳池)暫停開放及各校游泳教學活動(包含運動團隊或校隊之訓練)皆暫停至110年6月8日止,本局將視疫情及水情狀況滾動式調整。 |
三、 | 另學校於實施其他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應留意師生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運動過程不硬性配戴口罩,惟須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如體育用具清潔消毒、保持足夠社交距離及維持授課空間通風等,特別是籃球等容易肢體接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以符合足夠的社交距離,維護師生安全。 |
四、 | 學校相關防疫資料亦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cpd.moe.gov.tw/index.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