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3595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
1.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之在籍學生或社會人士。
2.導演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三、投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8月13日(五)前。
四、相關活動簡章及同意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https://dpm.taiwan-pharma.org.tw/article/2276/ (每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
五、檢附活動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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