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3595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
說明: |
1.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3595號函辦理。 |
2. | 參賽資格: |
(一) | 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之在籍學生或社會人士。 |
(二) | 導演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
3. | 投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8月13日(五)前。 |
4. | 相關活動簡章及同意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https://dpm.taiwan-pharma.org.tw/article/2276/ (每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 |
5. | 檢附活動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