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 桃園市110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項目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0日桃教體字第1100020239號函辦理。
- 班別:體育班。【此名稱有全國一致性,不能變更】
- 錄取名額:七年級:田徑2名、跆拳道2名、射箭2名、合球2名,各備取若干名。
八年級:招收轉班轉學生跆拳道1名、射箭1名,男女不拘。
-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畢(肄)業生以及本市七、八年級學生,凡具田徑、跆拳道、射箭、合球等專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報名地點:內壢國中學務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電話:(03)452-2494
分機316,承辦人:彭雅薇組長),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
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 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及家長同意書。
-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正本。
- 繳交鄉(鎮)、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參考用)。
-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 健康檢查表(學校健康檢查卡影本亦可,加蓋單位及負責人職章)。
- 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 免繳報名費。
- 甄試日期:民國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就各甄選項目穿著適合該項目之
運動服裝,跆拳道專長項目測驗時請穿著跆拳道服,若無跆拳道服者穿著一般運
動服。
- 甄試地點:內壢國中活動中心【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 甄試項目:
- 基本體能測驗30﹪:
- 仰臥起坐:連續1分鐘,計次。
- 立定跳遠。
- 專長項目測驗:70﹪:
- 田徑:50M、220M、折返跑。
- 跆拳道:基本動作、踢靶踢擊、對練。
- 射箭:撐弓訓練、落尺反應、靜態平衡。
- 合球:投籃、基本上籃。
- 放榜:民國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區公佈, 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nljh.tyc.edu.tw/查詢錄取榜單。
-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民國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憑准考證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 報到:錄取者於110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7點至下午5時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序遞補。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定如下:
-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 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